隱私權政策
「示範社會福利基金會」(以下稱「本組織」)重視您的個人資料保護。依個人資料保護法(以下稱「個資法」)第 8 條規定,告知您下列事項:
一、蒐集者名稱
示範社會福利基金會
二、蒐集目的
1. 客戶管理與服務(如契約、報價、單據、專案與客服)。
2. 捐款與支持者服務(如登錄支持款項、開立收據、定期定額扣款、寄送近況與感謝函)。
3. 社會福利服務(如服務對象之評估、服務紀錄與轉介)。
4. 依法令規定之義務(如稅務申報、主管機關查核)。
三、個人資料類別
1. 識別類:姓名、電話、電子郵件、地址、身分證字號(僅開立收據報稅時需要)、統一編號。
2. 財務類:支持金額、付款紀錄(信用卡資料由金流服務商處理,本組織不保存完整卡號)。
3. 服務對象另可能包含:家庭狀況、健康或需求評估等特種或敏感資料,僅於服務必要範圍內蒐集。
四、利用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
1. 期間:於蒐集目的存續期間,及依法令或契約所定之保存期間(例如收據及會計憑證依法保存)。
2. 地區:中華民國境內。
3. 對象:本組織及受本組織委託處理資料之廠商(如系統服務商、金流服務商、電子發票加值中心),以及依法令有權調閱之機關。
4. 方式:以書面、電子或其他合於當代技術之方式利用。
五、您的權利
您得依個資法第 3 條向本組織請求:查詢或閱覽、製給複製本、補充或更正、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、刪除。您可於本平台「我的帳戶」提出申請,或直接與本組織聯繫。但依法令須保存之資料(如已開立之收據),本組織得於法定期間內保留。
六、不提供資料的影響
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。若不提供必要資料(例如開立收據所需之姓名與身分證字號),本組織可能無法提供相關服務或開立可供報稅之收據。
七、資料安全
1. 資料傳輸全程加密;身分證字號與服務紀錄等敏感資料於資料庫中加密保存。
2. 同仁依職務授予最小必要權限,敏感資料之查閱均留存紀錄。
3. 服務對象之資料如需對外分享(例如提供給指定支持者的近況),一律使用代稱並經審核,不揭露真實姓名與可識別資訊;未成年者從嚴處理。
八、Cookie
本平台僅使用維持登入狀態與安全所必要之 Cookie,不使用廣告追蹤 Cookie。
九、政策修訂
本政策如有修訂,將公告於本平台。
十、聯絡方式
如對本政策或您的個人資料有任何疑問,請與本組織聯繫。